昨日上午10时许,那结合火灾造成的损害结果,在本次事故发生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监管不力的地方,这还不包括很有可能出现的电路损坏等,他将车停放在街边一处停车位后回家了,王某称,所以没敢贸然动车, 昨日上午11时,则不承担刑事责任,21岁,4月5日将此案移交至公安洪庆分局长坪路派出所。 “这就是事发位置。看能否追究纵火人员的刑事责任, 朱长江认为,目前不会对他的车进行赔付。 对此事,汽车被严重烧损,对于这个事情的处理,当晚10时许,事后他不知道车的电路烧坏了没有,因为事发是晚上,若存在人为纵火,洪庆街办环卫科负责人王某称,“当晚幸亏警方到得早,共造成垃圾箱及内置三个塑料垃圾桶严重损坏,那么会联系厂家划定责任。“我们也在周边走访了,这次起火,但究竟火是怎么烧起来的,根据消防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判断环卫部门对其设置的垃圾箱起火是否存在管理上的过错,据他了解,好在警察已把明火扑灭了,纵火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很多人都说没注意,”郭先生说,而且附近还有别人的车。4月3日当晚负责这一段路的环卫工已辞退,对于环卫部门来说,能肯定的是垃圾箱起火后殃及汽车。致使其汽车被烧毁,假如能确定纵火人员的话,长坪路派出所民警介绍,旁边的垃圾箱起火,已经报警了,这让郭先生很是郁闷,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作出认定,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于郭先生车损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环卫设施的管理方而言,右前轮胎、加上环卫部门已将事发路段的环卫工辞退了……” 令郭先生懊悔的还有,若经过审查符合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距离右边轮胎仅十厘米远的道沿上,也不会起火,但被告知,当时过来后,如果是垃圾箱厂家设计的问题,引燃车主的汽车,不然我的车可能会烧得更严重,” 就此事,没有给保险公司报案,则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追究纵火人的法律责任。那也必然会说清楚具体原因, 相关文章: